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手续多?审核流程相对复杂?别慌,现在广州市出台了新政策,出台的八项意见就是为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便利化,提高办证效率。
出台的八项意见如下:
一、可以使用外国投资者名称或商号
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外国投资者名称或商号等表述。
二、属于新业态、新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主表述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外)
三、申请材料更简化
1.港澳台自然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2.以入境的外国自然人持有效的护照原件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3.外国自然人、取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或港澳台地区居民可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4.登记机关对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名进行形式审查,有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时,由申请人提供变更情况说明文件即可;
5.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登记机关收取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
6.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CEPA服务贸易协议项下服务业领域的,登记机关收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港澳服务者投资备案文件,办理注册登记。
对暂未明确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新业态、新行业,如申请人提交了备案证明,予以办理注册登记。
四、企业互转流程简化
内外资公司互转流程更简化了,企业只需提交一套表格及申请材料,即可同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内资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需要变更国籍,而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类型,那就无需办理变更登记。
五、审核流程更快更简
全面实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提供“快速通道”,优先办理、容缺登记、立等可取,让审核流程更快速更简易。
六、商务备案工商登记一体化
对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七、鼓励转型落地办证
引导拟从事营利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转型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方合伙人或投资者,可实行“落地办证”,已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等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可直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八、商事服务“跨境通”
依托“人工智能+机器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模式,为拟在广州市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商事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