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
省直属各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申请条件
公示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申请时间
申报时间:1月1日至3月25日
核查时间:3月16日至5月31日
社会公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于2019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广东省“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
三、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申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四、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申请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的公告及“守重公示系统”的较新消息,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有关通知均在该网站发布,不另发函通知。
(二)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并在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告。
(三)受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须严格遵守《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认真做好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接受公示企业的监督,不得有“搭车”收费、强拉入会等增加企业负担、变相收费行为。
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施的优惠服务扶持政策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建设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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