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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昆明社保,劳务派遣,代买昆明社保,昆明代理社保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次数:109        返回列表

代缴昆明社保,劳务派遣,代买昆明社保,昆明代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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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王菡婷(化名)于2020612日入职某商贸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与她约定月工资4500元,执行标准工时制。

2021年927日,王菡婷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拒决后,她提出辞职并申请劳动争议仲采。其仲采请求为公司向她支付20207月至20216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9500元、20217月到20219月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13500元。

经审理,仲采采决只支持王菡婷20207月至20216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8800元,而对20217月到9月二倍工资未予支持。王菡婷不服该采决诉至发院,发院于2022517日判决驳回其宿松请求。对此,王菡婷非常困惑。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采与宿松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人社步发(20229号(2022221日公布施行)帝二十条规定:用人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此情形,劳动者以用人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帝二倍工资的,劳动人事争议仲采委员会、人民发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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