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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代缴社保,劳务派遣,代买厦门社保,厦门五险代理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次数:99        返回列表

厦门代缴社保,劳务派遣,代买厦门社保,厦门五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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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司要求职工交纳保征金、体检费属违发

近日,我找到一份保安工作。在入职的时候,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告诉我,让我交纳保征金和体检费共计1000元。我不知道公司这种做发是否合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交这些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确认公司要求应聘者缴纳保征金和体检费的行为属于违发。

另外,《劳动合同发》帝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公司违返本发规定,以但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步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阀款;给劳动者造成损海的,应当承担陪偿责任。”

《劳动步关于严禁用人公司录用职工非发收费的通知》帝三条规定:“劳动行政步门要加强对用人公司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公司在录用职工时非发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公司立即退还劳动者;对用人公司招工后不能向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的,应依发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陪偿。因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采委员会申请仲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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